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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指南 厦门市翔安第一中学新城校区项目勘察设计“评定分离”解析

交易指南 厦门市翔安第一中学新城校区项目勘察设计“评定分离”解析

为规范厦门市翔安第一中学新城校区项目的勘察设计交易活动,保障项目高质量推进,本指南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及交易统计实践,对本次采用“评定分离”模式的操作流程、市场主体评价机制及关键注意事项进行说明,旨在为参与各方提供清晰指引。

一、 政策法规依据
本项目勘察设计交易严格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》、《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》以及厦门市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及“评定分离”改革试点的相关规定。采用“评定分离”模式,旨在深化招投标领域“放管服”改革,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,实现招标项目“评优择优”目标。

二、 项目概况与交易模式
厦门市翔安第一中学新城校区项目为重要的公共教育设施建设项目。本次招标内容为项目的工程勘察与设计服务,采用“评定分离”模式组织交易。
“评定分离”即将招标程序中的“评标委员会评审”与“招标人定标”作为两个独立环节进行分离。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,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,推荐不排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。招标人依法组建定标委员会,按照事先公布的定标方法,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确定中标人。

三、 交易流程指南

  1. 招标公告发布:招标人(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)在指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,明确项目需求、投标人资格要求、评审标准、定标方法及程序等核心内容。
  2. 投标与开标:潜在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递交投标文件。在法定时间公开开标。
  3. 评标阶段: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审,重点审查投标文件的符合性、技术方案的可行性、先进性及合理性,以及投标人的综合实力、项目团队配置等。评审结束后,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,推荐规定数量的合格中标候选人,原则上不标明排序。
  4. 定标阶段: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。定标委员会可结合项目特点,采用票决法、票决抽签法、集体议事法等方式,在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范围内,综合考虑企业信誉、类似项目业绩、设计方案优化能力、后续服务承诺等多方面因素,择优确定中标人。定标过程应有书面记录,定标结果需说明理由。
  5. 结果公示与合同签订:中标结果按规定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无异议后,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勘察设计合同。

四、 市场主体评价与注意事项

  • 对投标人(设计单位)的评价:招标人及评标、定标委员会将重点关注投标人的综合设计能力、在厦或类似地区业绩、对本项目教育建筑特色的理解深度、技术创新点、绿色建筑与智慧校园设计理念、项目团队主要负责人资历及投入程度、服务方案及报价合理性等。鼓励具有丰富校园规划设计经验、信誉良好的设计单位积极参与。
  • 对招标人的要求:招标人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,科学制定招标文件和定标规则,确保规则公开、过程透明、结果公正。定标委员会应廉洁自律,独立、审慎行使定标权。
  • 监督与管理:交易全过程接受行政监督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。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交易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投诉举报。
  • 特别提醒:各潜在投标人须仔细研读招标文件,特别是“评定分离”的具体操作细则、定标标准和方法,确保投标文件精准响应。在设计方案中应充分体现厦门翔安地域特色、现代中学教育理念及新城校区的发展定位。

五、
厦门市翔安第一中学新城校区项目勘察设计采用“评定分离”模式,是优化资源配置、选拔优秀设计团队的重要举措。该模式将专业评审与业主择优相结合,有助于选拔出最符合项目实际需求、设计理念前瞻、技术服务过硬的设计单位,为打造高品质的校园奠定坚实基础。所有市场参与主体均应熟悉规则,诚信参与,共同保障交易活动的顺利实施与项目的成功建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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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12-22 13:31:1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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